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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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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身在外地的情况很常见,其中甚至还有一方在国外的情况,但另一方打算离婚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了。那么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二、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按照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涉外婚姻离婚程序规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和方式离婚。

  1.同意离婚。如果夫妻在中国登记结婚,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处理财产等没有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

  2.离婚诉讼。如果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如在国外等)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本国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对于涉外离婚,无论是当事人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由我国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做出离婚判决。因为,一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离婚判决。如当事人同意,有的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

  三、一方在国外应在哪儿起诉离婚?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就是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的相关内容整理,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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